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颁布 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地震应急预案》
为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有效地做好地震应急反应水平,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社会损失,经过伊犁州地震局积极努力,7月9日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召开第十二届第六次常务会议,讨论通过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地震应急预案》,并于8月6日向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,州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霍尔果斯、都拉塔口岸管委会印发预案。 该预案共有8个部分,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;预警及预防机制;应急响应;后期处置;保障措施等内容。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,更加有效地指导州直各部门、县市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,为形成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体系起到积极作用。
[伊犁州地震局]